岚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53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岚皋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积极构建县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县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等渠道发布岚皋县公安局警务动态。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38条,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警务动态、反诈知识、安全防范、警营文化等信息共计1000余条,县局门户网站更新近1000余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本年度办理0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条。

(三)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符合保密规范。按照县政府部署和县公安局党委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把此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将信息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形成了办公室负责、各所队室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根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以县政府、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发布平台,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及时主动地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部省市县舆论宣传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战斗力”理念,着力构建“县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单位协同配合”的大宣传格局,不断创新公安宣传方式方法,实时发布政策文件、警务工作动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的理解支持,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定期发布公安先进事迹,有效的维护良好岚皋公安形象,实现警务宣传和公安业务的“双促进、双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建立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社会(群众、舆论)监督模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进一步提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3

行政强制

1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所队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因单位内部人员岗位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时间短,导致政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知晓面较小、受众有限。

下一步,我局将在信息公开力度上下功夫,在2024年度加大信息公开数量,针对公安基层动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文件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回应群众关切事项,主动发布相关政策,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标准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持续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不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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