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山镇西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曹礼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09 11:50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依据《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按照《岚皋县2023年村级财务暨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岚审委办发〔2023〕2号)安排,中共岚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4日起,对曹礼兵同志2021至2022年担任南宫山镇西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曹礼兵同志于2021年1月被中共南宫山镇委员会任命为西河村党支部书记,于2021年2月被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村两委各项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无债权债务管理台账;

(二)无村级扶贫资产管护制度;

(三)互助资金协会章程中未约定会员入会费金额;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28万元;

(六)集体资产效益低下,涉及资金103.73万元;

(七)投资的经营主体未提供抵押或担保,涉及资金183.5万元;

(八)田长、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九)饮水工程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水费未交合作社管理、水费收支情况未公示。

上述问题,曹礼兵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建立扶贫资产的管护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资产管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对扶贫资产进行管护,确保资产安全。

(二)提高集体经济的资产效益。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门面房出租信息,或通过其他合规方式盘活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加大自然资源的管理力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河、巡田等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水费及时上交合作社财务专账管理并及时公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