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岚皋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 管理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4 16:04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关于《岚皋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需求,依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安康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岚皋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2023年10月22日起正式施行。

问:岚皋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答: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各类供水工程(包括集镇供水和县城管网延伸工程)。

问:维修养护基金资金来源

答:维修养护基金主要来源是中、省、市、县维修养护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问:维修养护基金使用范围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供水单位可以申请使用维修养护基金:

1、凡供水工程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按时收缴水费,均可以申请使用维修养护基金。维修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筑物及输配水管网维修、改造、更新费用;计量水表及其配套使用的水表井和水表箱的安装、更换费用(单处工程实际供水人口达300人以上的);取水、净水消毒和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包括材料、消毒药品及网络服务费等)购置费用;消毒设备及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维护费用;农村供水管理培训、宣传相关费用及表现突出的管水人员奖励等费用;

2、维修养护基金补助标准:根据工程规模单次维修费用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在3万元以上、百吨千人供水工程在1万元以上、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在0.5万元以上,且单次维修费用低于10万元(不含)的按单次维修费用的90%支付;单次维修费用超过10万元的通过项目进行解决。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使用维修养护资金:

1.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坏;

2.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质保期内的设施、设备等需要维修养护的。

问: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实施和验收程序

答:1、供水工程确需维修养护的由供水单位将维修养护申请报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水利局、财政局核实。

2、经县水利局、财政局核实同意的维修养护项目,由镇政府负责按《岚皋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3、项目完成后由水利局、财政局和镇政府联合组织验收合格后,依财务管理规定按比例报账。

应急突发抢修项目,实行“先报备、后实施”。即由供水单位先向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告,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报水利局核备后,即实施工程维修;作业完成后报县水利局、财政局现场核实,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报账。

问:本办法有效期限

答:本办法有效期五年。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672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