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提高遵规守纪意识。2月2日,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
首先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作了强调:一是要遵规守法,服从监管,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要严格执行钉钉日签到制度、报到制度;三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未履行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四是定位手机不得出现停机、关机、人机分离的情况。然后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牢固树立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思想理念。最后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承诺书》。
通过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态度,有效预防了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的放松,为辖区营造祥和稳定的节日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