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石门镇202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11 11:31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下达的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6日至8月10日,对石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财政决算

总收入3881.15万元。其中:预算收入3194.18万元,其它收入630.39万元,2021年末结余56.58万元。

总支出3757.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5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69万元,资本性支出195.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50.80万元,维修费382.69万元,劳务费203.41万元,委托业务费213.90万元,会议(培训)费16.97万元,公务接待费13.79万元,公车运行费5.95万元,工会经费21.67万元,其他支出81.37万元,分别占21.07%、32.14%、17.09%、17.97%、1.43%、1.16%、0.05%、1.82%、7.14%。2022年末结余123.3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

(二)转移专项资金用途400000元;

(三)公务接待办法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切实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对数量、金额较大的服务、设备采购项目,要建立计划报批和询价报价磋商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二)强化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督促敬老院建立代养人员“准入”审批制度,明确代养费标准,完善代养合同,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账,防止资金流失;加强对中小学工程投资项目及服务采购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支出合规合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