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岚皋县城区市政道路临时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2 18:57来源:岚皋县住建局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随着岚皋县机动车爆发式增长,县城区停车设施空间不足,车辆停车难、乱停车现象日渐突出。2022年,县政府将岚皋县停车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了全县民生实事之一,县人大、县政协将县城区停车难、乱停车工作纳入重点督察督办事项,县委、县政府也多次指出,要切实加快停车场建设和规范停车管理,社会各界对县城区停车乱象反响强烈。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岚皋县城区便民停车工作实施方案》(岚住建发〔2023〕21号)和特许经营权拍卖结果,以及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警大队继续加大县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力度。制定了《岚皋县城区市政道路临时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在2023年9月26日向县级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收到相关单位回复意见建议5份,经过认真研究,吸收了部分意见建议。岚皋县住建局2023年12月28日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向社会全面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现稿。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便民停车工作实施方案》(岚住建发〔2023〕21号)《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岚发改价格〔2023〕612号)等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具体内容共3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县城区市政道路临时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路段和等级划分。一是路段等级划分,根据县城区交通实际,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本批次共设置市政道路临时公共停车泊位692个。按照人流量、交通拥堵情况等因素,划分了一类区、二类区。其中一类区200个(永安路51个、溢河路50个、人民路西9个、法检广场周边33个、建设路东24个、河街二小外侧12个、南宫路龙城首府段21个);二类区492个(堰溪西路55个、堰溪西路篮球场外侧11个、黄家河坝小区至公园路道路62个、东一环路口至网络公司段19个、环城北路黑湾电站段35个、公园路九年制学校背后44个、西一环路120个、罗景坪平安路与龙湖路44个、四坪社区至体育场周边102个)。二是启动批次。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分别启动收费工作,第一批次启动共255个(其中包括永安路51个、溢河路50个、人民路西9个、法检广场周边33个、建设路东24个、南宫路21个、河街二小外侧12个、堰溪西路55个)。剩余为第二批次启动。三是收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时段计费方式、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车辆服务优惠政策,以岚皋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岚发改价格〔2023〕612号)文件为准。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主要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监管,规范运营。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687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