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3-22 17:10来源:

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2岚皋十九届人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亮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和美岚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