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申请建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09:28来源: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岚皋县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现对欧中春个人住宅建设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房位置:城关镇堰溪街。

二、规划道路:城关镇堰溪街。

三、用地面积:108.36平方米。

四、建筑规模:建设1栋6层个人住宅楼,建筑面积625.88平方米。

五、建筑风格:房屋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相统一,屋顶采用坡屋顶盖瓦。

六、用地四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修建房屋现场及县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0915-2528581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