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单位更名和启用新印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1:52来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贯彻落实县委编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深化农村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交所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编字〔2024〕2号)和《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机构更名的通知》(岚编办字〔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队机构更名及启用新印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行政、支部、工会印章更换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中共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会委员会。

二、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香河口中队更名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佐龙中队;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蔡垭中队更名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季中队;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民主中队、孟石岭中队1所4队)更名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民主中队、孟石岭中队)。其部门印章更换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民主中队、孟石岭中队、佐龙中队、四季中队)。

三、新增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石门中队、官元中队、南宫山中队、滔河中队、堰门中队、蔺河中队、大道河中队)及部门印章。

四、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印章,原印章停止使用,案件中已加盖原印章的文件和法律文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