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城区防汛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5:51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为了提高岚皋县城区广大市民防汛安全意识,了解和熟悉城区防汛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4月30日举行防汛警报试鸣活动。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0:00时至10:20。

二、防汛警报试鸣信号

1、语音播放“警戒通知”,时间40秒;

2、语音播放“一号命令”内容,时间1分30秒;

3、语音播放解除“一号命令”内容,时间50秒。

三、注意事项

警报覆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不信谣、不传谣,注意辨别试鸣内容,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岚皋县城区防汛指挥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