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医保信息平台结算验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不受影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就规范医保信息平台结算验证方式通知如下:
一、验证方式
执行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结算验证方式为:社保卡+社保卡密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密码。
二、调整内容
自2024年5月10日起,取消医保信息平台身份证免密结算方式,我县参保群众可选择任一国家标准结算验证方式进行就医购药结算。
各参保群众可通过国家医保APP、陕西医保APP和第三方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密码修改操作。对“一老一小”等无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可由家属通过国家医保APP 亲情账户绑定后代为扫码结算。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应用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