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林业局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5-20 11:50来源:岚皋县林业局
岚皋县林业局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彭玉贵 岚林罚决字[2024]第01号 非法狩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一、没收捕猎工具(钢丝弹簧猎套3副),钢钎2根(长1米);
二、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并处野猪保护价值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000.00元。
2024/4/10
2 黄光华 岚林罚决字[2024]第02号 非法狩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一、没收捕猎工具(钢丝弹簧猎套4副);
二、没收非法猎获的野猪肉12.05千克;
三、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并处野猪保护价值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000.00元。
2024/4/10
3 娄凯 岚林罚决字[2024]第03号 开垦林地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一、限期在原地补种树苗;
二、限期(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4/7
4 陕西秦巴牧源农业有限公司 岚林罚决字[2024]第04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一、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处(原地无法恢复植被面积0.8355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贰万陆仟柒佰肆拾玖圆叁角柒分(¥26749.37)元;
2024/4/29
5 李德运 岚林罚决字[2024]第05号 非法狩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捕猎工具(钢丝猎套1副,弯刀一把);
二、没收非法猎获的野猪肉5个;
三、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000.00元。
2024/4/29
6 叶祖武 岚林罚决字[2024]第06号 非法狩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
没收捕猎工具(兽夹2副)。 2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