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lgxrmzfbgs/2024-091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16:48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27日—7月4日 征集岗位
2024年7月5日—7月11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24年7月19日—8月22日 学生见习
二、见习单位
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在各镇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三、报名条件
1.岚皋籍全国普通高校大二、大三本科生(2021级、2022级)及非毕业学期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应对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镇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本次接收5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并通过县政府网站(www.langao.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五、责任分工
(一)组织单位
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协调、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岗前培训;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含发放见习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必要活动经费保障等);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二)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大学生日常管理及见习评估考核工作。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县委备案,由团县委负责对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要求,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组织两次到基层调研活动,加深见习大学生对岚皋基本县情的认识和思考。
(二)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康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安团发〔2019〕43号)要求,做好日常管理,接收单位要教育引导大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交通、饮食安全,注意自身形象,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管理。
(三)按时报送。各见习单位要择优推荐优秀见习大学生,并附带上报见习工作总结(文章内容形式不限),报团县委办公室。
请各镇、各部门于7月4日前将见习岗位征集表报团县委办公室。
附件:1.岚皋县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岗位需求表
2.大学生见习报名表
3.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高泽旗,联系电话:2521596 1954665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