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榆界)公路工程AL-17合同段弃渣场临时转运点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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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榆界)公路工程AL-17合同段弃渣场临时转运点项目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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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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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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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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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地单位 |
岚皋县滔河镇泥坪村、漆扒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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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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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3226公顷(其中泥坪村0.2557公顷;漆扒村0.0669公顷) |
使用 期限 |
1年 |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提交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柑竹坝创客园大楼1层)
邮政编码:725400 联系电话:0915-2528581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