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增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筹集的公开透明度,现将2024年衔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5万元(岚财整[2024]3号)调整分配到孟石岭镇、蔺河镇、民主镇、石门镇、佐龙镇、南宫山镇、大道河镇、堰门镇、滔河镇、官元镇、四季镇、城关镇,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长期
投诉监督单位:岚皋县财政局
投诉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26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2521665 12317
附 件:岚财整〔2024〕3号岚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pdf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