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6 10:53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12号)精神,参保企业符合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率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经失业保险系统比对,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初审,拟确定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岚皋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等50家企业为2024年度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18169  

邮   箱:78068241@qq.com               

信函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2号县人社局一楼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附:岚皋县2024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