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警长、督察长的通知 | ||
索引号 | dwbmlgxslj-GK-2024-001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办函〔2024〕29 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13 09:57 |
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岚各单位:
鉴于部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县级河湖长、警长、督察长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县级总河湖长、河湖总警长、总督察长
(一)总河湖长
魏小林 县委书记
王仁康 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副总河湖长
郑 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三)河湖总警长
陈登林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四)河湖总督察长
谢 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永斌 县政协主席
二、县级责任河湖长
魏小林 县委书记(岚河岚皋县段河长)
王仁康 县委副书记、县长(大道河河长)
杨 利 县委副书记(岚河孟石岭镇段责任河长)
林 通 县委常委、四季镇党委书记(四季河四季镇段责任河长)
王 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大道河民主镇段责任河长)
郑 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岚河佐龙镇段责任河长)
欧阳周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岚河、滔河蔺河镇段、蔺河责任河长)
李仕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岚河、四季河、滔河城关镇段责任河长)
卢修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洞河堰门镇段责任河长)
刘妮娜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大道河石门镇段、大盘河、龙潭河责任河长)
张 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洞河、太白河官元镇段责任河长)
伍玉兰 县政府副县长(岚河南宫山镇段责任河长)
陈登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滔河滔河镇段、漳河责任河长)
徐远航 县政府副县长(汉江大道河镇段责任河长)
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