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委托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岚皋县境内的岚河干流上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工程从坝前引水,通过生态引水洞、压力钢管引入厂房,小机工程单机引用流量为3.5m3/s。工程规模为Ⅴ等小(2)型,主要任务是生态放水兼顾发电。建筑物主要由进水口、生态引水洞、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开关站等组成。厂房内安装两台卧轴式水轮机组(一用一备),单机装机容量2000kW,装机年利用小时4380h,多年平均发电量1752万kW·h,最大水头84.62m,最小水头57.12m,额定水头7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15-899161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办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林隐天下第48幢1单元15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9-89318891
电子邮箱:1206213026@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获取: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岚皋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