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关于岚皋县2024年第三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比对结果的公示
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文件精神及《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或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初审,县级部门联审,2024年第三批申请公租房保障的14户对象中,11户符合保障条件。现将部门审核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公示期间,对审核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二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举报电话:0915-2516191
附件:岚皋县2024年第三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比对结果.xls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