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109252024B000391)的约定,我局于2024年9月3日对岚皋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容积率重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4〕54号。
二、宗地地点:城关镇东一路。
三、宗地面积及用途:1507.02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1324.44平方米,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182.58平方米)
四、出让年限: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2024年9月5日至2094年9月5日);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2024年9月5日至2064年9月5日)
规划设计条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