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佐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4年6月13日,佐龙司法所接到辖区内佐龙村二组村民黄某某的人民调解申请书。据黄某某反映,邻居陈某某修建门前菜园子土坎时,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占用了黄某某长5.3米、宽1.15米,总计约6平方米的土地。在与陈某某沟通无果后,黄某某到佐龙司法所寻求帮助,请求组织调解。
佐龙司法所受理后,组织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涉及纠纷的土地进行了丈量,并向村组干部了解该土地事实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随后佐龙司法所又组织了3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于屋顶排水、厨房排烟、生活废水排放等纠纷均已达成一致,但对于修建土坎时占用的6平方米土地,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未能达成调解。9月5日,佐龙司法所联合佐龙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劝说,一方面,从邻里和谐方面入手,以情、理换位思考,倡导双方以理为要、以情为基、以和为贵,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另一方面,聚焦争议焦点对症下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当事人重新权衡利益平衡点。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重新确立土地界址,至此,该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佐龙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化早化小,确保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