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荧、副主任赵兵,副县长徐远航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石门镇、民主镇、大道河镇等地,通过看现场、问情况、听汇报等方式,实地检查了东升板石厂生态修复治理、集镇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河湖四乱”整治情况,查看了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库区大水面养殖投入品管理和长江十年禁渔制度落实情况,了解了水路航运管理、库区漂浮物打捞和废弃矿渣治理情况。检查组还实地查看了石门大桥建设情况和汉江大桥建设规划情况。
座谈会上,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大道河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谢荧强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生态意义和战略意义。要紧盯法规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扛起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重大责任,保护好岚皋的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紧扣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细化分解任务,坚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要深刻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核心,聚焦“生态立县”战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将保护、发展、生产有效兼顾。(图文/记者 马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