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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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号 |
处罚单位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方式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岚农渔罚[2024]1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刘昌志 |
刘昌志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当事人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6点左右在南宫山镇农安村敬老院旁桥下河道收粘网时被南官山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捕捞工具粘网6副,共捕获渔获物白条等小杂鱼124尾1400克, |
1.没收渔获物白条等小杂鱼124尾1400克,粘网6副。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5月22 |
岚农渔罚[2024]2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邱林 |
邱林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一案。当事人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2点多,在民主镇农田村长沙坝大桥右侧河道里用手撒网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共捕获渔获物16尾1000克。 |
1. 没收当事人渔获物16尾1000克,手撒网一副、竹制渔护一个。 2.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7月17日 |
岚农渔罚[2024]3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刘少亮 |
刘少亮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2点多伙同另外二人在滔河镇汉河河道里用自行组装的电捕鱼器捕鱼,捕获渔获物钱鱼 47尾、土鱼9尾。 |
1. 没收渔获物56尾1.903千克、电捕鱼器1副、水桶1个 2.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8月28日 |
岚农渔罚[2024]4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尤新新 |
尤新新参入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2点多伙同另外二人在滔河汉河河道里用自行组装的电捕鱼器捕鱼,捕获渔获物钱鱼47尾、土鱼9尾。因捕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2年8月30日将此案移交岚皋县公安局。 |
1.没收渔获物56尾1.903千克、电捕鱼器1副、水桶1个
2.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9月19日 |
岚农渔罚[2024]5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段祖双 |
段祖双,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当事人段祖双于2024年7月27日上午9点多开始在民主镇大道河下游瀛湖库区先进村委会对面的吊桥上用弹弓射鱼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共捕获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 |
1. 没收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捕鱼工具袁桑四代滑轮弹弓一副。 2. 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8月30日 |
岚农渔罚[2024]6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邱祖海 |
邱祖海,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当事人邱祖海于2024年7月27日上午9点多开始在民主镇大道河下游瀛湖库区先进村委会对面的吊桥上用弹弓射鱼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共捕获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 |
1.没收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捕鱼工具袁桑四代滑轮弹弓一副。 2.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8月30日 |
岚农渔罚[2024]7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徐文 |
当事人2024年7月27日上午9点多开始在民主镇大道河下游瀛湖库区先进村委会对面的吊桥上用弹弓射鱼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共捕获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 |
1.没收渔获物花鲢4尾11千克、捕鱼工具袁桑四代滑轮弹弓一副。 2.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2024年8月30日 |
岚农渔罚[2024]9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王文宝 |
王文宝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下午5点多,从石门镇广场下面,大柳树河堤旁边下河,到广场外面河道撒网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共捕获渔获物疑似钱鱼4尾。 |
1. 没收当事人渔获物多鳞白甲鱼4尾: 2.处以直接经济价值1倍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2024年9月19日 |
岚农药罚[2024]1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刘焕碧 |
刘焕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当事人官元镇刘焕碧商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大农甜玉-硝磺莠去津”玉米田除草剂44瓶,勉根乐(93%2甲-草甘膦)17袋,高效氰聚酯9盒,销售农药获得违法经营收入114.00元;现场检查查获“大农甜玉硝磺莠去津”玉米田除草剂1瓶,勉根乐(93%2甲-草甘膦)32 袋,红日牌75.7%草甘膦铵盐1袋,高效氯氟氰聚酯1盒经营货值金额650.00元。 |
1. 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14.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大农甜玉-硝磺莠去津”玉米田除草剂1瓶,勉根乐(93%2甲-草甘膦)32袋,红日牌75.7%草甘膦铵盐1袋,高效氣氟氰聚酯1盒; 2.处罚款 3200.00元。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2024年9月3日 |
岚农(动卫)罚[2024]1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汪光伟 |
汪光伟于2024年2月29日在巫溪县文峰镇吴应全家以450元每头的价格购买8只仔猪共计3600.00元,当事人开着自家车牌号为渝AS358J的皮卡车载着买来的8只仔猪于2月29日晚上10点多从巫溪县老家出发,零晨从平利县广佛镇下高速,在冯家梁隧道休息到3月1日早上7点多,出发前往我县孟石岭镇、蔺河镇、南宫山镇出售仔猪。经现场检查(勘验),车上载有8只仔猪,未附动物检疫证明。 |
处以货值三千六百元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一千八百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 |
2024年3月26日 |
岚农(动卫)罚[2024]2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刘翠明 |
刘翠明于2024年3月12日早上请张建民的车辆(车牌号为渝A55N8J的皮卡车)以每天300.00元的运输费将自家的7头仔猪和从正阳3个农户家收购回来的9头仔猪(共16头)拉着从平利县狮坪镇老家出发,经岚皋县南宫山镇展望村到滔河镇漆扒村出售,经现场检查(勘验),车上载有16头仔猪,未附动物检疫证明。 |
处以货值六千四百元20%的罚款,罚款金额一千二百八十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 |
2024年4月11日 |
岚农(动卫)罚[2024]3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张建民 |
张建民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受刘翠明请拖,将她家的16头仔猪用车牌号为渝A55N8J的皮卡车拉着从平利县狮坪村出发,经南宫山镇展望村到滔河镇漆扒村出售,当事人承认,刘翠明以每天300.00元的运输费作为报酬。经现场检查(勘验),车上载有16头仔猪,未附动物检疫证明,车辆没有备案手续。 |
对承运人张建明处运输费三百元3倍的罚款,罚款金玖佰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 |
2024年4月11日 |
岚农(动卫)罚[2024]4号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陈显军 |
陈显军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在石泉县池河镇力建村陈长建家,用现金20600.00元购买仔猪25头,于4月14日12点左右从陈长建家直接装车出发,经541国道到汉阴涡、紫阳,2024年4月16日早上8点左右从岚紫路到岚皋县民主镇田湾村,沿途出售仔猪14头。经现场勘验:车上载有11 头仔猪,均无耳标、无检疫证,车上没有备案手续。 |
处以货值贰万零六百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二千零陆拾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 |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