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大道河镇月池台村二组森林步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岚皋县大道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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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道河镇月池台村二组森林步道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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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 |
岚皋县林业局 |
批准文号 |
岚林发(2024)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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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地单位 |
大道河镇月池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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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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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1083公顷 |
使用期限 |
永久 |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提交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柑竹坝创客园大楼1层)
邮政编码:725400 联系电话:0915-2528581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