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岚皋县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了《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就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进行专题部署。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于4月10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及《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随后,治安、交警、刑侦、消防、法制、指挥、政工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民生警务、阳光警务、户籍制度改革、严打整治、便民服务、“美丽窗口”创建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会议指出,2018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省、市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县情实际,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制定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积极为企业建设保驾护航,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改进行政管理,优化服务环境。认真对照县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公安局所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凡属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属下放的事项坚决下放到位,凡属调整和保留的事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凡在我县城镇有固定住所或有合法稳定收入者,均可办理落户手续。在我县投资兴办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人员和具有中等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及大专以上毕业生等均可在本县落户。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业务均在迁入地派出所受理,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公民申领居住证办理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深入开展“美丽窗口”创建活动,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改进和加强户政、外事、民爆、车管等窗口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岚皋民生警务平台”网上办事质量;对全县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简化手续,特事特办,不受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限制。取消娱乐服务场所备案证有效期,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备案证有效期,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改为备案登记。二是强化职能作用,优化治安环境。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五霸等专项行动,开展企业周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生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案件,坚持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快侦快破,坚决维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化局党委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深入开展“警企共建”活动,加大重点工程、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和巡逻巡查力度,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防范制度,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制环境。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着力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三项纪律”等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案件回访和群众投诉制度,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对因接处警不到位、涉伤案件办理不力、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持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了《岚皋县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征求意见稿)》,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到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