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14 14:46来源:县人大办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

(二)加强对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