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岚皋县城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10:34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岚皋县城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lgxrmzfbgs/2024-1645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24〕25 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04 10:34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岚皋县城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城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岚皋县城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打造旅游县城,全面提升县城城市品味,完善城市配套公共服务,彻底改善城市面貌,拟将县城城西片区房屋纳入拆迁改造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房屋市场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补偿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原则;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原则;坚持征收补偿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原则。

二、征收范围及时间

征收范围:县城建设路原防疫站(疾控中心)住宅楼14户15套房屋、建设路与莲花路拐角处私人住宅1幢、莲花路原交警大队办公楼和住宅楼10户房屋、莲花路原国税局商住楼34户房屋和莲花路临电力集团公司商住楼以北程维礼4户私人住宅。

起征时间:起征时间、征收期限和奖金计算基准日以县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征收人与被征收人

(一)征收人:岚皋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单位: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岚皋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拆迁的住宅房屋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一种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源为龙城御景的存量商品房,征收人如果需要在被征收人房屋原址修建对外出售的商品门面房或住宅房,被征收人有权重新在原址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一)国有土地上单元房屋征收(商品房)

1.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补偿标准=房屋主体(含土地)评估价+装修补偿费+购房补贴(房屋主体评估价×20%)+特别奖励+按时签订协议奖+整栋房屋搬迁奖。

2.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按照房屋产权面积1:1.2进行调换。

房屋产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房改房卡》或《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为准,临时建筑不纳入产权调换面积。

房屋装修费及奖金另行计算。

产权调换房屋调换单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为准。

面积差价结算:所选房屋小于应调换面积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向被征收人补齐差价。大于应调换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以内(含)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购买;超出20㎡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购买。

(二)集体土地上村(居)民自建房屋的征收

1.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国有土地上单元房的评估价征收标准执行。

2.选择产权调换的。

独立产权房置换比例对应系数表

   总层数

结构

砖混结构

2.3

1.4

1.25

1.15

1.1

产权调换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对应的总层数系数。

楼层差价和面积差价结算方式同国有土地上单元房。

(三)临街门面房的征收

1.临街门面房的认定。临街门面房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在经营或近一年内有经营行为的方可认定为临街门面房。

2.临街门面房的面积认定。根据营业面积据实计算(不含仓库、办公、储物间、砖墙隔断的操作间、阳台等附属设施)。

3.临街门面房的补偿。临街门面房一律先按照评估价实行货币一次性补偿,临街门面房如需选择产权调换,同地段应调换面积的门面房由被征收人按原门面房评估价进行购买,超出应调换面积的按该地段市场价进行购买。

4.被认定补偿的原临街门面房面积不得再纳入住宅产权调换面积。

六、安置房建设与分配

安置房的分配由征收人委托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安置顺序按照“先签协议、先搬迁、先选房、先安置”的原则进行,即:按照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日期及搬迁交房顺序,在征收人指定的安置区域内由被征收人根据楼层、户型、面积选房。

(一)选房号: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序号,领取《产权置换房房号卡》。

(二)选房:安置对象凭《产权置换房房号卡》在指定的安置房源中选房。

(三)结算:征收人根据《产权置换房房号卡》与安置对象进行房款结算。

(四)交房: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算单》、《交房单》与建设单位办理新房交接手续。

七、其他补偿项目及标准

(一)房屋装修费的补偿

简易装修房屋给予300元/㎡的装修费补偿(标准为石灰墙面、水泥地面、基本水电设施等);普通装修房屋给予600元/㎡的装修费补偿(标准为普通地面砖、仿瓷墙面、石膏线吊顶、厨卫简易装修、普通灯具等);精装修房屋给予900元/㎡的装修费补偿(标准为全瓷地面砖或木地板、墙面乳胶漆以上等级、石膏板吊顶、包门窗、豪华灯具,厨卫精装、设施齐全)。

装修补偿金额按装修补偿标准依据被拆迁房屋面积一次性货币补偿;如对上述装修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若评估价值低于补偿标准的,评估费由被征收人承担。

(二)搬家费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的。3000元/户(搬出费用)。住户为租房户的,承租人的搬家补贴由被征收人和承租人协商解决。

2.选择产权调换的。6000元/户(包含搬出和回迁费用)。住户为租房户的,处理方式同上。

(三)过渡安置费补助标准

1.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15元/㎡/月的标准支付过渡安置费,过渡安置期从被征收人搬出征迁房屋至新房交钥匙,另加3个月装修期,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2.选择货币补偿的。凡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和搬迁的,经征收人确认后,参照产权调换给予一年的过渡费。

(四)水、电、网、讯等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人室内安装的水、电、电视、电话、互联网等设施,每户一次性补偿3000元。被征收人自行办理报停、销户、变更、迁移等手续。

(五)建(构)筑物拆迁补偿

未计入房屋产权面积的建(构)筑物(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砖混结构按1200元/㎡、砖木结构按1000元/㎡一次性予以货币补偿给被征收人。

八、奖励政策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特别奖励

以基准日为起算点,以被征收房屋主体(含房屋占地)评估价为计算奖励依据,在基准日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含房屋占地)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基准日6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含房屋占地)评估价的3%给予奖励;超过60日的不予奖励。

(二)按时签订协议奖

在基准日30日内签订协议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的奖励;31至60日内签订协议的,每平方米给予30元的奖励,超过60日的不予奖励。

(三)整栋房屋搬迁奖

在基准日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的奖励;31至6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每平方米给予30元的奖励,超过60日的不予奖励(整栋房屋最后一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方可享受此项奖励)。

九、其他事项

(一)征收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住户、非房屋产权所有人不予补偿。被征收房屋有租赁关系的,由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

(二)对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债务人自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不能清偿债务或抵押人不能变更抵押财产的,征收人依法将相当于债权担保部分的货币补偿向公证机构提存;抵押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调换房屋作为抵押财产。

(三)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被征收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予补偿。各相关部门不再审批房屋建筑、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公安机关要严格户籍管理,不得随意办理户籍迁入或分户手续。

(四)征收范围内的广告牌、宣传牌及相关设施由业主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供水、供电、通讯、市政、环卫、消防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迁移、拆除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设施统一由征收人负责拆除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拆除。

(六)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价格有异议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执行。

(七)对被征收房屋产权及补偿面积的认定:房屋所有权认定由房屋所有人提交相关资料,县征收部门按程序商相关部门予以确认,以此作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认定依据。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面积为准,对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面积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测实量。公共用地内自行搭建的房屋以及在阳台上自行扩建的面积均为违章建筑,不作为房屋征收补偿面积认定。

(八)安置房产权性质及不动产证办理:安置房为全产权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房屋大修基金由被征收人承担。

(九)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将货币化补偿款足额专户存储,并提供相应安置房源经公证处公证后,视为先行补偿,由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本方案中未作规定的补偿项目及标准,由征收人根据市场评估价格,做出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