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15:18来源:岚皋县残疾人联合会

岚皋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24〕16 号)等规定,现将岚皋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使用残疾人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岚皋县残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监督举报电话:0915-2521322,通讯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社区花里路14号。

备注: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附:岚皋县2023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单位残疾人用工明细表 -公示.xls



岚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