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保费缴纳纠纷案件。经普法释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补齐未交费用,恢复合同效力,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2008年5月唐女士为其丈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商业保险,为期10年。2024年5月,唐某查询保单时已显示“永久失效”。经查,在缴费约定期间共缴纳保费9次。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重点,向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详细讲解了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针对性的告知了双方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出现的行为瑕疵。经过普法释法,双方成功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同意恢复合同效力,投保人自愿缴纳剩余保费并支付利息,实现握手言和。
温馨提示:购买商业保险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式。合同履行期间,保险公司要加强缴费提醒服务,并做好服务证据留存。同时,投保人要主动做好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对接,及时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保险合同执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