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岚教体局函〔2024〕27 号 签发人:陈守宝
段纯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就全县城乡教师队伍差异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全县学校布局、编制和教师队伍现状,研究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异的办法。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动态科学调整编制。我县教师编制遵循动态管理原则,在教师编制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科学合理核定教师编制,主要采取师生比加附加编制相结合的办法,对乡村学生数较少的学校适当倾斜,考虑班级数和寄宿生数等因素,以增加附加编制的形式保证办学实际需求。全县共有乡村学校 4所,其中初级中学 4所,九年制学校 3所,镇中心小学 9所,村办完小 12所,教学点 2所,幼儿园 14所。乡村学校共核定编制 614名,其中初级中学 126名,九年制学校 79名,小学 307名,幼儿园 102名。
全县乡村学校实有教师 622名,其中初级中学 126名,九年制学校 70名,小学 326名,幼儿园 100名。在现有情况下已极大满足乡村教师编制需求。
二、科学合理谋划布局。我县严格按照“既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县域交通、人口流动等多种因素,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中合理布局学校,城区计划新建标准化小学1所、调整城关九年制学校1所(新建寄宿制初中1所,元城关九年制学校调整为完全小学),用于解决随迁进城子女入学难问题。各乡镇学校根据生源变化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妥善撤并。将学生减少迅速乡镇的初中。小学逐步调整为九年制学校,优化校舍及教师资源的利用。对有寄宿需求的坚决提供优质寄宿条件,原则上保证小学 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却因生活、交通、安全影响的无条件保障住宿;7-9年级以寄宿为主,协调各相关部门保障离学校较近学生的交通等条件。
三、调配交流配强教师。我县乡村学校教师主要通过特岗教师招聘、振兴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进行补充,其中特岗教师招聘是最重要的补充途径,近年来共补充特岗教师 385名,使我县乡村学校教师年龄、学科结构逐步合理,城乡教师配置达到均衡。乡村学校学生数减少较快,受编制影响,不能完全按照标准配齐音体美、科学、劳动教育和信息技术等教师。我县主要通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培训部分兼职教师和音体美走教的方式解决紧缺学科教师问题,基本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四、建章立制保障待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联动机制,确保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0年以来解决增补绩效1846万元;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干部津贴、骨干教师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均按政策落实。2020年以来,兑现“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资金、高层次人才住房生活补贴共计 215.9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建议举一反三,联合多部门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汇集攻坚克难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最后,十分诚恳地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