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15号),我县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以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按照60元/亩的补贴标准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73.876万元,补贴面积95646亩。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40号),以2024年已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为增发对象,按照27元/亩的增发标准兑付增发补贴258.2442万元,2024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32.1202万元。现将兑付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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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