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岚皋县石门镇铁佛社区集镇
办公电话:0915-2811217
石门镇党委书记:卢修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机构编制、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所属党组织建设、党务公开、党员队伍建设、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人才、人事劳资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协调督办、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档案管理、机关保密等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社区)规划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等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供销联社、工商联、金融等部门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和推进辖区“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等工作,引导、规范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指导培训基层治理网格员、信息员工作;负责辖区“321”基层治理平台大数据信息采集维护工作;负责受理来自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15-2811217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和应急救援技能宣传培训、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工作;负责辖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维护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2811540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合同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现代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产业发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畜牧兽医、森林资源保护、水利开发、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92507375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等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非遗”文化传承、繁荣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体育、科技科普等方面工作;负责镇村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服务、亮化美化、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落实水、大气、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国企带镇村、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集中行使镇本级行政处罚权、上级委托下放和赋权的行政处罚权,建立与上级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建立健全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镇乡村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镇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旅游和重大促销推广活动,宣传推介乡村旅游资源,提供旅游信息资讯;解答游客咨询,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受理各类涉旅投诉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协调解决各类纠纷、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乡村导游的培育、管理与调配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915-2811233
工作职责:负责便民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推进镇级承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向大厅“窗口”集中办理;负责养老、医疗、老龄、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方面工作;负责创业、就业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拥军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窗口:
自然资源所窗口:王先伟
计生、民政窗口:祝振娥
社保窗口:黄月泉
行政审批窗口:钟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