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陕南方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陕南方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区域〔2024〕738号)要求,拟定了《岚皋县2025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陕南方向)储备项目汇总表》。经初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至2025年1月6日止。
监督电话:0915-2510103
附件:2025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陕南方向)储备项目汇总表.xls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