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9日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刘志海同志代表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