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03-06 10:41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了2022-2023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交警大队属县公安局正科级内设机构,核定领导职数2正2副,未核定其他编制总人数。县交警大队应内设机构7个,即: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交通警察大队蔡垭中队、交通警察大队孟石岭中队、交通警察大队民主中队、交通警察大队香河中队、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等6个中队和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均为副科级规格。截至2023年底,县交警大队在编人员25名(实际在岗19人)、辅警45名。县交警大队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收入类总计12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人员经费435.19万元、公用经费93.21万元、项目经费726.9万元。

支出类总计12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4.9万元(占年初预算429.82万元的101.2%)、公用经费支出93.54万元(占年初预算94.87万元的98.6%)、项目支出726.86万元(占年初预算637.74万元的114%)。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人员违规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增加财务负担。

2.临聘人员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1.民警考勤把关不严随意性大,造成部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及费用。

2.未进行公开询价,造成采购的部分苗木单价远高于市场价。

3.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安保、物业、电信等服务费用。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超范围列支刘**司法救助资金。

2.以拨作支房屋改造维修费。

3.漏记固定资产5笔。

(四)政府采购(询价小组)成员构成不符合规定,涉及项目4个、中标金额447943元。

(五)未按规定设置内设机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执勤等津补贴的发放范围,与岗位津贴区分开来。加强民警执勤考勤,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发放津补贴,杜绝超范围发放现象再次发生。

(二)高度重视招投标、询价项目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采购部门批准的方式择优进行采购,并切实履行好建设单位的监管职责。

(三)重视审计整改,分类制定整改计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建立整改台账,倒排工期,以审促改,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