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4:14来源:城关镇

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8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2025004

项目名称: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578.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578.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0578.5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40578.53元

640578.5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5年城关镇四坪社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28 日 至 2025年4月 3日 ,每天09:00:00 至 12:00:00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4月8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4月 8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资质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至代理公司(258356836@qq.com),未在文件规定时间获取的,视为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36号

联系方式:1530915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18091536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18091536408


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