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21号),现将农机化发展项目计划5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务必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陕南地区小麦、玉米、水稻种植规模不小于300亩,其中特色产业种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基地不少于50亩,标准化作业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建设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一个,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务必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用于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的研发、引进、应用、推广、示范。根据产业生产作业环节配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装备,不可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时享受补助,根据规模配备生产场所、农资贮藏室、机库(棚)等生产配套设施,配置维修设备,信息化作业系统建设,新机具的研发改进、引进、试验。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科研院校等具体实施。按照每个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5年1月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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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农机化发展项目 |
实施单位 |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程涛1502970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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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
实施期限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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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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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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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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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建设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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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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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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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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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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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资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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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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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