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15号),现将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计划1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三新”技术示范工作,务必于2024年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农户施肥调查110户,完成肥料效能、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2个,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田0.2万亩。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三新”试验示范、对“三新”技术集成模式推广所必须的新型肥料、服务作业等予以适当补助。每个田间试验补助5000元,对“三新”示范片区的补助根据实施综合成本、作业环节等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三新”示范片粮食作物亩均不超过55元,经济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380元。要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任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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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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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
实施单位 |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程涛1502970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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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
实施期限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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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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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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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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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2个,农户施肥调查110户,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田0.2万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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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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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田间试验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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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田 |
0.2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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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调查 |
11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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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肥料利用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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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农用化肥用量降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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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实施期一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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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补助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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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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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化肥污染 |
明显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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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面源污染 |
明显减少,耕地质量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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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耕地有机质 |
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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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