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08:42来源:岚皋县财政局

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提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等问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2、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财政预算支出、经费管理、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借款,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

2.以广告宣传、办公、接待、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费用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915-2521665(岚皋县财政局)

0915-2515900(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8:00)。

(二)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岚皋县财政局

收件人:岚皋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邮 编:725400

邮寄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10楼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收件人: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党政办公室

邮 编:725400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岚皋县财政局二楼210室、岚皋县农业农村局10楼1003室进行当面举报。

(四)其他说明: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岚皋县财政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