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岚皋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一方案两细则 ”,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求, 以推进“法治岚皋 ”为抓手,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地推动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稳健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1、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调整权责清单,促进权限责任法定化。调整部门权责事项17项,组织指导30余个部门修订完善发布“责任事项”4160项。抽调专人组织专班编制12个镇共计2567项权责事项,并完成在“ 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发布。“一镇一清单”向12个镇下放21项行政执法权事项(大道河镇22项),明确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基层执法难题。落实审批服务“三前移、三减少”。开展审批服务“ 三减两免一优化”行动。印发《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 三减两免一优化”实施方案》,发布15个审批部门197项行政许可事项“三减两免一优化”清单,办理时限相较原承诺减少30%, 免申请事项达20%,免费用事项达10%,优勘评事项比例达30%; 推行“准入准营一件事一天办”举措,梳理日常办理频率高、风险低、踏勘简易的套餐事项清单,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在申请人一次性完整提交法定资料后,实现当场办结或经内部流转后一日内办结,实现准入即准营、开办即开业;规范咨询引导。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不知找谁办”“不知怎么办”, 推行咨询引导服务前置化,并建立前台导办“政务服务知识库”, 包括常用通讯录和服务事项指南两部分,并常态维护更新。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 为抓手,全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更便利、项目服务保障更高效、产业发展生态更优化,实现经营主体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打造“五最五心”营商环境,多维度助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出台了《岚皋县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岚皋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方案》 《岚皋县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第二届巴山汉水“ 陕西村 BA”体旅促商贸活动17条保障措施》等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 13 次;每万人“一件事”办件量稳居全市第一方阵,18个事项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一天办”,99%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调减审批流程许可事项92项,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业务4500 余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按期办结率100%,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70%以上,集中签约重点项目20个。落实兑现各类奖补资金3763.5万元,新增市场主体1698 户、“五上”企业15家、省级瞪羚企业2家、 “专精特新”企业1家。岚皋县被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批准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10家岚皋企业被批准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电子税务局实现372项业务“全程网上办”“非接触式” 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33项,其中233项可全程网上办。《岚皋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获评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秀创新案例。《五链共建破五难服务企业促发展》工作模式在《陕西工作交流》宣传报道,并获得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的批示肯定。构建立体化帮办代办体系助力项目审批工作得到省市媒体关注报道。 岚皋县营商办被市营商办评为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二)不断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和《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和群众代表列席制度,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定《2024年度岚皋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质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4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次,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27份。
5、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审查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有效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因文件瑕疵引发的法律纠纷。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制定应对策略,通过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妥善化解纠纷,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方位参与行政事务,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切实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筑牢了法律保障防线,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级保留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 撤销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回归局机关,破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的顽瘴痼疾,发挥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作用,从而将行政执法由“九龙治水”变为综合监管,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22项行政执法权事项赋权下放到镇,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开展全县547人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考试,牵头组织开展12期“岚皋讲堂”法治培训活动,有效推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没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身份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机制赋红牌并进行清理。
8、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省市细化量化的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中介机构、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重点对县国网供电公司、供水站、岚皋县佳信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安康佳家吉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快递行业等进行专项检查, 规范收费行为。
(四)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9、着力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组建成立县调解协会,坚持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 市”等矛盾化解机制,组织各级调解组织针对重点人群、关键行业、重大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选聘了13名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县镇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2024年度共排查矛盾纠纷727件,成功调处7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未发生涉司法领域群体性上访、“ 民转刑”案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10、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分类处理、精准转送交办, 规范出具告知书。坚持调防结合,调解先行的原则,切实加大“三调联动”力度,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解解决。2024年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65件,其中国家局转办58件、省级转办19件、市级转办12件、县本级登记转办111件,县直属部门登记自办1件,各镇登记自办64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采用调解方式化解67件。
1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工作要求,建设标准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重大案件讨论等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人员全员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水平,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3件。
12、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100%,杜绝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零出庭”现象。2024年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12件,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次。
(五)提升依法处突能力水平
13、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机制。持续推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类型特点,编制印发了《岚皋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点构建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救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和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 地震等八种场景,建立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推动镇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预案编制。立足练机制、练预案、 练指挥、练协同、练队伍等演练根本目标,不断加强各类演练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在演练评估的基础上做好预案修订完善工作。
1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按照“县级统筹、分级组建、区域协同”的总体要求,县财政每年保障100万元运行经费,建成了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专业性应急救援任务。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 优化应急力量,组建了3319人的县镇村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承担灾害先期处置灾害任务, 加快构建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成立岚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并挂牌履行职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对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 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6、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4年县政府网站共发布相关信息8176条,“岚皋发布” 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315条。持续梳理规范性文件,定期对失效、废止的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或清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完善更新机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及时发现、反馈、处理问题, 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七)深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数字政务服务建设。紧紧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和高效办的目标,建立办理效能通报和约谈制度, 全程监督各“一件事”办理进程,对办件量落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公布“全市通办”事项2批次167项,累计办理“一件事” 业务4401件,每万人办件数量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18个高频低风险事项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一天办”,办理县级5个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1689件。
18、加强“智慧法治”建设。推广运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高标准改造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193件、公证事项69件、解答法律咨询1108人次。巩固拓展服务保障“ 三个年”工作实效, 严格落实“双包一解”机制,强化法企对接,开展“法治体检”, 对企业提供法务指导12件次,开展涉企法务咨询和法律服务14件次,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推动政法数据与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安全规范共享共用,构建法治大数据,提升数字赋能科学决 策能力。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19、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严格按照陕西省《党政主要负 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讨论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不断健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发挥全县法治工作的统筹作用。
20、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印发学习指导意见,确定学习专题并列出重点篇目,编印学习提示1期,明确集体学习内容、个人研学内容,实现清单式提示、清单式检查考核。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清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学习研讨80余次。
21、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断巩固提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贯彻实施〈陕西省法治政府建 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督办落实,对加强法治督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对市县法治建设问题整改进行重点督察。开展对各镇、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按时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部分镇和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法治意识与理念,积极培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提升依法决策与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为谱写岚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