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岚皋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
岚皋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民生,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5〕10 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5〕1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补贴政策
(一)明确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2023〕1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要求,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明确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原承包方)。土地流转及流转合同必须符合《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陕农发〔2021〕71号)的规定。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纳入补贴范围。
(三)明确负面清单。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转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实施退耕还林或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四)明确补贴标准。根据国土“三调”耕地面积及粮食播种情况,市财政局下拨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80万元,省级确定陕南地区亩均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元,具体补贴标准依据各镇实际核查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资金确定。补贴资金必须全部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直补到户,严禁截留挪用或扩大发放范围。
二、规范发放程序
(一)加强补贴数据核实。请各镇严格按照《安康市财政局等14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安财农〔2025〕10号)要求 ,落实好村委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在惠民补贴发放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做好补贴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发放补贴面积等关键数据的统计核实,精准填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和补贴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出现人员新增、死亡、变更个人银行卡号和手机号、变更户主等基础信息的,要及时到镇财政所进行变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已纳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请各镇务必高度重视,将补贴数据核实与各级审计、巡察巡审反馈问题核实整改相结合,落实专人实地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建立完整的补贴面积台账,严禁超范围超面积发放,坚决杜绝“死亡人员领取补贴”“无确权信息领取补贴”“领取面积大于确权面积”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补贴数据管理。各镇要建立健全数据比对校验机制,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三调”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新一轮退耕还林兑现面积等进行横向比对,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分析,相互校对,保障数据精准。
(三)加强政策公示公开。请各镇严格按照《安康市财政局等14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安财农〔2025〕10号)要求做好补贴公示公开。各镇要把补贴发放清册在镇、村(社区)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要将核实无误的补贴发放清册和镇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补贴发放后,请各镇在一个月内及时在镇、村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数据;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公示、上报、录入工作,做好政策解释,确保补贴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搞好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发挥重要作用。请各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农民因地制宜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
(三)严把时间节点。请各镇务必于2025年5月9日前将核实无误的补贴发放清册和镇汇总表经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各镇务必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定信息录入到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确保2025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请各镇做好补贴档案收集整理,及时将签字盖章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一折通”兑现汇总表”及村级公示照片报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