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对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岚水函〔2024〕165号
周其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岚翠湖产业链进一步开发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关注南宫山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岚翠湖产业链开发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岚皋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延伸,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长远利益。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开拓生态渔业发展空间,把大水面渔业“减量增收、提质增效”重点放在加快推进三产融合方面,配合南宫山景区打造游、购、娱一条龙服务,提升我县生态旅游资源规模效益建议内容非常好,是立足全县旅游全域发展的角度考虑我县旅游经济延伸与拓展,寻找发展出路与商机。2022年初,我县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相关单位签定抽水蓄能电站框架协议,项目建成后,南宫湖水位会上下浮动,备用水源的取水口受到影响,会迁址建设备用水源。蓄能电站项目建成后,后期可进一步考虑(岚宫湖、岚翠湖)水上旅游开发规划,开拓旅游资源。目前,迁址建设备用水源十分困难,备用水源迁址建设需省环保厅批复,为旅游开发迁址建设备用水源理由不充分。
感谢您对我县涉水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期待您的回复。
岚皋县水利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岚皋县水利局 0915-25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