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05-16 11:50来源:

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4年5月29日起对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开展了2023年财政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南宫山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8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核定编制72名(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35名),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61名(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35名)。

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收入类总计318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8.85万元(占年初预算1139.25万元的279.9%)。

支出类总计318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7.84万元(占年初预算709.41万元的115.28%)、公用经费507.95万元(占年初预算103.33万元的491.58%)、项目支出1863.05万元(占年初预算326.51万元570.59%)。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和财务支出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未按预算使用资金、预算执行率超高。

2.改变资金用途,涉及金额8.47万元。

3.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10万元。

4.部分支出管理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45.21万元。

1)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涉及金额2.46万元。

2)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不规范,涉及资金127.75万元。

3)将应支付至对公账户的款项支付给个人账户,涉及资金15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涉及金额2.89万元。

2.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同一个项目经理挂靠不同公司进行施工。

3.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致使工程项目违规转包。

4.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

5.合同签订不规范,验收把关不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往来款结算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挪用、套取,精准编制预算草案。

(二)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把审核关,对项目的申报和验收资料确定专人负责审核,杜绝有关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进行申报、验收,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