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巡查时,发现辖区G541国道沿线2处居民住宅外墙上违规张贴“试管婴儿”医疗广告。经查,上述广告未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属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后,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违法广告。目前,两起案件均已依法处理完毕。
岚皋县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在发布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特别是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内容的广告,须经合规审批并显著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利用自有墙面、围墙等设施发布广告的农户及个人,务必增强法律意识,未经审批不得发布医疗等需审查的广告,规范发布行为,避免因违法违规面临法律责任。
下一步,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对广告活动全链条主体的监管,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