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岚皋县城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服务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宜居环境和旅游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对县城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目标
围绕打造“幸福之城”“旅游之城”,推行“城警联动”执法和“一街四管”工作机制,实现县城街道“六无八净”(无裸露生活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草、无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果壳箱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带净、公交车停靠站净)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文明度、城市宜居度、对外美誉度、群众满意度。
二、分级分类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将县城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实行差异化管理标准。
(一)严控路段。G541国道连接线、大桥路、神田路、湖滨路、河滨大道、西街、迎宾路、新街、南宫路、岚花路(南宫路—政务大厅)、G541国道(政务大厅—罗金坪大桥)、岚河夜画特色街区、廊桥、岚皋广场、小河口广场。
(二)控制路段。人民路、溢河路、永安路、仰韶路、建设路、兴隆街、莲花路、老北街、老东街、堰溪街、安岚后街、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河街美食街。
(三)一般路段。县城内除严控、控制路段外的其他路段及背街小巷。
三、管理要求
(一)严控路段。严禁乱搭乱建、占道(出店)经营、流动商贩;严禁私自利用广场或门前空地临时占道宣传促销、露天烧烤、占道堆放杂物、倾倒污物;禁止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工地、店面装修须规范围挡,杜绝物料占道、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门头牌匾规范整洁。
(二)控制路段。参照严控路段管理标准,临时摊点必须在划定区域、规定时段内经营,商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整洁。加工、生产、洗车、修车等行业须在限定区域内作业,保持场地卫生。
(三)一般路段。参照严控和控制路段管理标准,在不阻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秩序总体有序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四、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本通告管理要求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对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刁难、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示
城市管理连万家,管理城市靠大家。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共同监督,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创建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幸福美好家园。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管理要求的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一街四管”公示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本通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岚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