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佐龙镇至孟石岭镇段)位于城关镇、佐龙镇、南宫山镇、四季镇、孟石岭镇、蔺河镇。本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岚河流域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岚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岚皋县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佐龙镇至孟石岭镇段);
建设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城关镇、佐龙镇、南宫山镇、四季镇、孟石岭镇、蔺河镇;
主要建设内容:
岚皋县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佐龙镇至孟石岭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岚河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其中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为建设生态护岸工程2100m(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生态护岸宽度为5-9m,平均宽度为8m)。岚河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为: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原设计规模为400m3/d,改扩建后设计规模为1200m3/d;沿岚河镇区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工程,污水管网43230m,检查井1509座,化粪池6座,总规模110mm3/d。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联系人:张康林
联系电话:1570915533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3801006
联系人:乐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