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14 10:53来源: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类   别:B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刘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降低农村的合作医疗缴费数额的建议》(第 3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度动态调整。制度完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7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贴占年度筹资的 62%左右,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之比约为 2:1,筹资结构较为合理。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整,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较大。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 133516人,医保基金收入 14378万元,支出 14118万元,当期结余 26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当年结余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合理区间。

为帮助困难群体参保,在享受普惠性的参保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落实落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实行全额资助政策;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同时,残疾人若纳入五保、低保范围,可享受同等参保资助倾斜政策,通过上述举措,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我县2024年度共计资助 15958 人 366.15 万元,其中全额资助 3313 人125.89 万元,定额资助 12645人 240.26 万元。
       医保筹资金额问题,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已提出,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设置变动待遇等待期和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基本医保全面覆盖、经办服务便民利民、基金监管扎实有力,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