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石岭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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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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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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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责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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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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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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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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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后,逾期不交回有关资料、印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百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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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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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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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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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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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村(居)民委员会未依法执行计划生育有关优待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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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二条、第十九条,《陕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2024年1月修正)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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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第四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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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十一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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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安全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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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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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公布,2011年1月修订)第十五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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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土地日常巡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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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九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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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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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封山禁牧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第六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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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日常巡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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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对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2011年2月修订)第四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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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九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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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采取非常紧急防汛措施遇到阻拦和拖延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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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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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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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确有困难的补助 |
行政给付 |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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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
行政给付 |
《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第三十四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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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对农村居民和城镇其他居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补助 |
行政给付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八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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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对于聘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适当补助 |
行政给付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四十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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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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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
行政确认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2022年1月修订)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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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口发〔2022〕20号)第四条、第五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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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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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的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五条 |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