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fbmlgxhzspfwj/2025-010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岚政办函〔2025〕29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9-25 10:37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1号)要求,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调整,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由县公安局主管并实施。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删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三、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调整及事项审批权限上划等情况,删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并实施的“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删除县水利局主管并实施的“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删除县住建局主管并实施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四、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名称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五、根据《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镇等12个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岚办字〔2025〕21号)明确的12个镇履职事项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情况,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由“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由“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规划区内);镇人民政府”实施。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七、因机构改革,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名称发生变化,以新的名称为准。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文字解读: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857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