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5年度)

发布时间:2026-01-08 11:39来源:县水利局

岚皋县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5年度)

序号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

违法主要事实

法律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岚水罚决字2025〕第1号

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泥土及弃渣

岚皋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车辆将弃土倾倒至城关镇**村河道管理范围内,现场进行了制止。经初步调查,系岚皋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为,我局执法人员当时现场进行制止,要求当事公司及时恢复河道原貌,并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1.责令限期10日内清理岚皋县城关镇**村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渣土,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我局将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你公司承担;2、罚款金额伍万元(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岚皋县水利局2025年7月7日

 

2

岚水罚决字2025〕2号

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洞渣

岚皋县****厂

2025年6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岚皋县城关镇**村有洞渣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经初步调查,系岚皋县****厂所为,我局执法人员当时现场要求当事公司恢复原貌,并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1.责令限期10日内清理岚皋县城关镇**村**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洞渣及泥饼,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我局将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其公司承担。2、罚款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岚皋县水利局2025年8月7日

 

3

岚水罚决字2025〕3号

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洞渣

**

2025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岚皋县城关镇**村附近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洞渣,经初步调查,系李**所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清理洞渣,恢复河道原貌,并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1.责令限期10日内清理岚皋县城关镇**村附近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洞渣,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我局将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其承担。2、罚款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岚皋县水利局2025年8月7日

 

4

岚水罚决字2025〕6号

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指定地点倾倒弃渣

陕西******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日,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巡查发现,佐龙镇**村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大量弃渣淤积。经初步调查,系陕西******有限公司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指定地点倾倒弃渣,致使弃渣因洪水冲刷至下游河道造成淤积,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公司及时恢复河道原貌,并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1.责令限期10日内清理佐龙镇**村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大量淤积弃渣,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我局将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其公司承担。2、罚款金额肆仟捌佰贰拾壹元贰角元(人民币):肆仟捌佰贰拾壹元贰角元(¥4821.20)。

岚皋县水利局2025年12月12日